
8月6日上午,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兴市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张细先贪污、受贿一案。
本次开庭在泰兴市人民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进行,市法院第一法庭实时视频同步,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百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贪污: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细先利用担任泰兴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采用虚列费用、截留侵吞等手段,贪污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3720元。
受贿:
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细先利用担任泰兴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新街镇司法所所长、泰兴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之便,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先后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69200元,并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张细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受贿犯罪事实。
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来源:泰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