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纪委监委对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副所长曹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曹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经泰兴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曹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